威九国际真人:法制网:专家热议“打×办”等企业竞争部门执法界限

本文摘要:企业针对竞争对手建立竞争性部门是否合规,界限在哪儿,如何完善相关合规体系和控制风险?

企业针对竞争对手建立竞争性部门是否合规,界限在哪儿,如何完善相关合规体系和控制风险?1月10日,北京市中闻状师事务所举行的“互联网时代企业合规竞争研讨会”上,北京师范大学亚太网络执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工业治理学院执法系教授刘文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肖建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梁、中闻律所合资人张鹏等来自学界和实务界的代表就此展开了讨论。图/专家论坛现场与会的执法专家们普遍认为,企业针对竞争对手建立竞争性部门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自己并不违法,是否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要看该部门实施的详细行为是否突破了执法的界限。但企业内部的类似竞争部门确实也是执法风险高发点之一,提醒企业法务部门和状师应予以特别关注。

近年来,大公司针对竞争对手设立竞争性部门的新闻时而获得媒体关注,被戏称为“打X办”、“打X司令部 ”等,曾被权威媒体公然报道。“在市场竞争历程中,企业间的摩擦和冲突是常见且不行制止的。竞争性部门建立的目的,如果是抑制对方企业不正当行为,或者对对方企业发生危害的行为举行预防或者研究,那么都没有问题。”中闻律所合资人张鹏状师认为,只有在这些机构做出了违法行为时才会发生执法风险。

针对竞争对手,企业可以通过价钱优惠、提高服务水平等来竞争,可是不能商业行贿钻营竞争优势,更不能通过虚构竞争对手的负面信息、然后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者在舆论领域对其举行诋毁,“这些都是触碰执法底线的行为。”张鹏说。

他同时认为,媒体或业内戏称这些机构为“打X办”、“打X司令部”等,也属于正常和中性的舆论监视和评论,而非诋毁。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裴炜副教授的看法与之类似,认为建立专门的竞争部门自己不够成不正当竞争。

但她同时提醒,专门建立的竞争部门主要从事竞争事情,则一旦在触发执法风险时会影响(司法机关)对该部门性质的认定。北京师范大学亚太网络执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认为,竞争性部门自己确实比力敏感,由于事情性质问题,其接到的任务往往就是要把竞争对手的气势打下去,压力也比力大,详细行为很容易擦枪走火,因此更需要重视对风险的控制,与状师或法务部门密切互助。刘德良教授也提醒,企业同时应该注意,竞争性部门行为曝光后还可能带来舆论风险。

泉源:法制网(作者 余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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