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九国际影院|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毒品犯罪案件中的应用

本文摘要: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反毒的要求》到现行刑法,我国对毒品犯罪施予了严刑峻法。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反毒的要求》到现行刑法,我国对毒品犯罪施予了严刑峻法。例如,现行刑法第347条将判处死刑规定为走私、售卖、运输、生产毒品罪的最低法定刑,而且规定“走私、售卖、运输、生产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该追究责任刑事责任,不予刑事惩处”。在司法实践中,各地人民法院也依照刑法的规定被判了非常的犯罪分子以极刑,乃至在一些地方经常出现了“寡妇村”、“老人村”。

但是 ...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反毒的要求》到现行刑法,我国对毒品犯罪施予了严刑峻法。例如,现行刑法第347条将判处死刑规定为走私、售卖、运输、生产毒品罪的最低法定刑,而且规定“走私、售卖、运输、生产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该追究责任刑事责任,不予刑事惩处”。

在司法实践中,各地人民法院也依照刑法的规定被判了非常的犯罪分子以极刑,乃至在一些地方经常出现了“寡妇村”、“老人村”。但是,如此的严刑峻法并没产生立法者和执法者所希望的威慑起到,毒品犯罪案件依然是刑事案件中的高发案件,毒品犯罪分子为了金钱依然勇于相救而“前赴后继”。

以近几年云南省的情况为事例,虽然每年全省因毒品犯罪而被判处重刑的人数不少(为集中于教育改建,还设置了毒品犯罪监狱),但毒品案件的发案率依然高居不出。近些年,为了躲避压制,毒品犯罪分子转变了传统的售卖运输方式,仍然做集中于的大批量走私,而是化整为零,蚂蚁搬去式地走私毒品。同时,毒品犯罪分子用便宜的佣金雇用那些贫困地区的人们不作“马仔”或“骡子”,专门从事毒品的走私。

一些弱势群体,如妇女,特别是在是分娩和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士,他们沦为了毒贩们寻找的主要对象。云南省搜出的大量案件证明,专门从事毒品的售卖或运输,特别是在是运输的许多犯罪分子,都是抵挡没法金钱的欲望而踏上犯罪道路的。

在笔者认识的一个案件里,几个边远贫困地区的妇女,其中还有2名孕妇和三名深爱婴儿的妇女,她们为了能获得2000元的报酬,必须逃难换乘三天的长途汽车,把毒品从千里之外的边境地区运输到昆明,而这些妇女所在地的人均年收入严重不足千元。另外,基于云南省类似的区位优势,大量的外流人员涌进云南省专门从事毒品的走私犯罪活动,如四川大小凉山的彝族妇女,她们身背幼儿或婴儿,在相同的地域范围专门从事“扔零包在”的毒贩活动,被抓捕后,由于牵涉到的毒品数量特少,因而往往被遣回到原籍,但数日后,这些妇女又回到昆明,“重操旧业”?据笔者的调查,近几年,在云南省的一些毒品案件多发地区,运输毒品案件完全占了毒品案件的6成以上。如云南省某中级人民法院在某一时间段共计法院毒品案件568件,牵涉到被告人960人,其中有387件为运输毒品案件,牵涉到被告人572人,由此,运输毒品案的案件数和被告人人数分别占了全部毒品案件的68.1%和59.6%。

从最近三年的情况来看,在该地区,无论是案件数还是被告人人数,运输毒品案在全部毒品犯罪案件中所占到比例都多达了60%。而据审理查明,毒品运输案件中的被告人,多为无业人员、边民、入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下岗人员,此类人员,占了全部毒品运输案件中的被告人总数的70%左右,由于经济的原因,这部分人多将自己的身体作为工具——将毒品分包后吞入腹中实施人体藏毒,人体藏毒式的毒品运输案件占了全部毒品案件的40%左右,在这40%的人群中,有大部分妇女,特别是在是分娩或带上孩子的妇女。[1] 如果我们刻板地依照刑法的涉及规定来处置所有的案件,那么,势必会导致一种“唯数量论”的错误(因为毒品的数量是定罪和量刑的一个主要依据),为此,在全国第五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了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秉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主张。对我国学者而言,“刑事政策”是一个外来词。

学术界指出,刑事政策这一概念,最先由费尔巴哈明确提出,而后由亨克和李斯特推而广之,对于其含义,中外不者了解不一。我国有学者指出,刑事政策,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根据我国国情和犯罪状况,制订和运用的预防犯罪、惩罚犯罪以及改建犯罪人的各种刑事对策。{1} 而要精确做到宽严相济的含义,则必须对其中的“长”、“贤”、“济”加以科学界定。

依照陈兴良教授的观点,宽严相济之“长”,来自于严惩与宽阔结合的“宽阔”,其清楚的含义是轻缓。而轻缓又还包括两种情形:该轻而轻和该重而重。前者为罪刑平衡的理应之义,符合刑法公正的拒绝,后者则是指所犯罪讫较轻,但行为人具备坦白、讯问或立功等法定或酌定的从宽情节,法律上不予从宽处理,在本不应被判较轻之刑的情况下被判较重之刑,该重而重,反映了刑法对犯罪人的教化,对于希望犯罪分子悔过自新具备最重要意义。

宽严相济之“贤”,指“严苛”或“严苛”,即该作为犯罪处置的一定要作为犯罪处置,该受到刑罚惩处的一定要受到刑罚惩处,可以解读为该不周轻。这其中的“济”有救济、协商与融合之义,即该长则长,该严则贤,宽宽严严,宽严之间还应该有一定的均衡和相互交会,构成良性对话,从而充分发挥刑罚的最佳的预防犯罪的效果。{2} 然而要在刑事法律与司法中秉持宽严相济这一刑事政策并非易事,因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仅是一个刑法问题,也是一个刑诉法问题。从刑法层面看,宽严相济,实质上就是当代我国刑法领域不应倡导的非犯罪化、轻刑化、非监禁化构建的途径。

黄京平教授指出,在当前中国刑事法制的背景下,秉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加多应当注目的是司法层面的非犯罪化、轻刑简化和非监禁化,而充分利用现有的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资源,是在司法层面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效地路径之一。{3}以此为视角,就毒品犯罪而言,我国现行刑法第347—357条就走私、售卖、运输、生产毒品罪、非法持有人毒品罪等12种毒品犯罪的包含要件及法定刑不作了具体的规定,此后,针对着毒品案件审理中经常出现的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6月6日实施了《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以下全称《说明》),笔者指出,该《说明》与同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说明》通过对刑法中的规定的细化,如对“其他毒品数量大”、“数量较小”以及何谓“情节严重”展开了详尽说明,为在全国统一执法人员获取了标准,但其中散发出的信息依然是对毒品犯罪的依法处罚。当然,如此的政策与毒品案件在我国的多发有关。

想取得专业律师第一时间获取【免费法律咨询】 请求页面http://im.maxlaw.。


本文关键词:威九国际真人,威九国际影院

本文来源:威九国际真人-www.dididudidi.com